场馆声学设计较理想的混响时间

来源:音谷声学网 日期:2016/4/18 20:23:35

对于音乐演奏的空间,如音乐厅、剧场等,需要混响效果使乐曲更加舒缓而愉悦。对于语言使用的空间,如电影院、教室、礼堂、录音室等需要减少混响使讲话更加清晰。据研究,就较理想的混响时间而言(中频),音乐厅为1.8-2.2秒,剧院为1.3-1.5秒,多功能礼堂为1.0-1.4秒,电影院为0.6-1.0秒,教室为0.4-0.8秒,录音室为0.2-0.4秒,体育馆为低于2.0秒,专业馆为小于2.5秒。      

《体育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 31-2003) 第9.0.10规定:体育馆的混响时间应以80%的观众数为满座,并以此作为设计计算和验收的依据。观众座椅数增加总展开面积,也会增加总吸声面积,对减少混响时间各有利弊,主要取决于观众座椅的使用材料及造型。观众人数增加一定会增加吸声量,在某种条件下,增加吸声量可占总吸声量的30%以上。但由于人数是随机的,在声学设计中,应以相应的空场折算值作为设计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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